第两百三十一章 要债-《我的广州姐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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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律师?什么律师?”林浩皱了皱眉,心中升起一丝不祥的预感。

    浩宇集团的法律事务一直由陈敬之律师团队负责,所有的合同和债务都处理得井井有条,没有任何逾期或未结清的款项,怎么会突然冒出一位陌生的律师?

    “他说他叫高志远,是广州恒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,代表他的当事人来谈一笔债务问题。”小李回答道,语气中带着一丝不确定,“我问他具体是什么债务,他不肯说,只说必须亲手交给您本人。”

    林浩和陈敬之律师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疑惑。

    陈敬之律师皱了皱眉:“恒信律师事务所?我倒是听说过,他们在广州也算是小有名气,但主要做的是房地产相关的法律业务,怎么会突然来管债务问题?而且我们浩宇的债务都已经梳理得很清楚了,没有任何遗留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让他进来。”林浩沉声道。他倒要看看,这个高志远到底是来干什么的,背后又是什么人在指使。

    小李点了点头,转身退了出去。

    很快,一个戴着金丝眼镜、穿着一身昂贵西装的斯文男人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他约莫四十岁左右,身高一米七五左右,身材微胖,梳着整齐的油头,脸上带着职业化的笑容,眼神却精明得很。

    他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真皮公文包,走路的姿势沉稳,看起来确实像个资深的专业人士。

    “林总,您好,我是高志远,就职于恒信律师事务所。”高志远主动伸出手,笑容可掬,“早就听说林总的大名,今日一见,果然名不虚传,年轻有为啊。”

    林浩没有握手,只是微微颔首,示意他坐在旁边的沙发上,语气平淡:“高律师,请坐。不知道你今天来,所谓的债务问题,具体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高志远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,随即又恢复如常,他收回手,顺势坐在沙发上,将公文包放在腿上。

    “林总果然是个爽快人。那我就开门见山了。今天来,我是受我当事人委托,向贵公司送达一份债务催收函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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