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三十一章 要债-《我的广州姐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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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敬之律师站起身,走到沙发旁边,神色严肃:“高律师,我是浩宇集团的法律顾问陈敬之。据我所知,浩宇集团的财务状况一直很规范,所有的债务都已经结清,不存在任何未偿还的款项。你是不是搞错了?”

    “陈律师是吧?久仰大名。”高志远笑着点了点头,然后打开公文包,拿出一份厚厚的文件,推到林浩面前的茶几上。

    “陈律师专业过硬,这点我佩服。不过,这次的债务,并非贵公司直接产生,而是贵公司前身的关联企业所欠。这份是借据原件,还有我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,林总和陈律师可以仔细看看。”

    “借据上清楚地写着,五年前,贵公司前身的关联企业,向我当事人的公司借款三百万,约定年利率百分之二十,按照复利计算,现在连本带利已经累计到五百万了。”

    林浩拿起借据,仔细翻看。

    借据的纸张有些泛黄,看起来像是有些年头了,上面的字迹是用黑色的钢笔写的,略显潦草。

    借据上写着借款金额、利率、还款日期等信息,还款日期一栏写着“借款后三年内还清”,也就是说,这笔借款早就过了还款期限。

    借款人签名处,是一个模糊的指纹画押,旁边写着一个名字,“老鬼”。

    “老鬼?”林浩眉头一挑,这个名字他有点印象。

    洪爷曾经跟他提起过,老鬼是洪爷早年的一个兄弟,为人讲义气,但性格有些冲动,几年前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了。

    而且,浩宇集团的前身是一家小型货运公司,是林浩刚创业时接手的,他清楚地记得,这家公司和老鬼没有任何关联,更不可能借这笔钱。

    陈敬之律师也凑了过来,接过借据仔细查看,又拿起高志远提供的公司资料翻看着,越看眉头皱得越紧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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